消防員恐嚇上司 判120小時社服令

2023-08-19 00:00

被告陳定邦
被告陳定邦

43歲男消防員去年8月在機場消防局被時任消防區長要求戴口罩時,恐嚇對方揚言「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消防員受審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裁判官施祖堯昨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指被告現已被停職,承諾改善情緒控制,家人亦指其有進步。施官認為案發時消防局內有多人包圍2人,事主受驚程度並非最嚴重,加上其前景受本案影響,已受教訓,故依報告建議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質問為何不戴口罩

施官早前裁決指事主質問被告陳定邦為何不戴口罩和有沒有醫生證明書等,均屬合情合理,並無挑釁性,而被告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明顯是帶有法律理解的說法,故被告並非本能地爆發出瘋狂的字眼,而是有意圖地威嚇事主,終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1999年已加入消防處,至今24年,被告雖然不認罪,但承認了大部分控方案情,唯一爭議為有否意圖使人受驚,被告沒有實際施以暴力,亦沒有向事主提出其他不當要求,現場亦有其他消防員,事主受驚程度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希望法庭考慮給予被告機會。案件編號:WKCC484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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